關于最近發布的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《車輛車速限制系統技術要求》意見的通知,不知大眾的反響如何。具體內容如下:
所謂車輛車速限制系統,簡單來說即通過駕駛員操作,實現車輛最高速度限制以及調整的控制系統。
有關《車輛車速限制系統技術要求》通知要求:
公路客車、旅游客車的最高車速不得高于100km/h;
危險貨物運輸車、專用校車的最高車速不得超過80km/h;
有特殊車速限制要求的車輛或區域按照現有的規定來行駛;
其他車輛的車速限值按照GB7258的要求來執行。
該《通知》除了明確規定了危險品運輸車、客車、校車的最高限速之外,最重要的是將標準的屬性由“推薦性”改為了“強制性”,也就是說以后沒有按照規定速度行駛的相關車輛將會受到處罰。
此次發布的《車輛車速限制系統技術要求》征求意見稿中還明確要求,“在車輛出廠后,應確保設定車速Vset的設定值在任何使用情況下不被臨時或永久性調高或刪除。”“最高車速限制系統應防止非授權的任意調整或中斷對其供電。”“在正常駕駛時,駕駛員對其可及范圍內的所有加速裝置的操作,最高車速限制系統功能均有效。”
也就是說,車輛一旦出廠,用戶不能私自和隨意調整出廠時已經設定好的最高車速。其目的,自然也是為了更好地保障行車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。
其實,車輛限速的國家標準,以前一直有,但是屬于推薦性標準,而并非強制性標準。這就導致車輛限速的要求無法得到有效執行?,F在,強制性國標一出,情況瞬間就不一樣了。
一旦征求意見期結束,該標準或許很快就會宣布實施。從此,卡車、客車生產公司和用戶頭上又多了一道安全的“緊箍咒”。
據了解,《車輛車速限制系統技術要求》將于2016年10月18日-2016年11月23日之間進行公示,但未給出該強制性要求的具體執行日期